为使到本企业工作的员工能胜任工作,人尽其才,制定本员工聘用基本条件。规定:
聘用员工的基本条件分为普通技工、高级技工、普通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四个类型。
普通技工(含学徒)的基本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招聘人员条件。
(2) 有事业心、有职业道德,有勤奋精神。
(3) 具有中专或相当中专文化,专业为汽车维修或机电专业或相当于上述专业的高中生。
(4) 愿与本公司协调一致,共同奋斗。
高级技工的基本条件:
(1) 具备普通技工的全部基本条件。
(2) 具有五年以上的汽车维修经验,并持有五级以上的维修等级证书,或实际能力达到五级汽车维修技术等级的。
(3) 熟悉中高档轿车发动机、变速器、其他底盘系统、或电器设施或车架车体或油漆的基本构造和一般维修工艺。
(4) 能查阅中高档轿车一般维修技术资料,能单独使用近期汽车检测仪器和专用工具,解决汽车维修技术问题。
(5) 具有汽车常见专业英语的识读能力。
普通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 年龄23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招聘人员条件。
(2) 熟悉汽车维修、检测及其定价、具有业务洽谈经验。有A型汽车驾驶证,参加管理3年以上(本条主要针对业务接待人员)。
(3) 具有对口的中专学历或相当的学历。
(4)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经验。
(5) 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 愿与本企业同心同德、荣辱与共。
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 年龄25周岁以上,参加管理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
(2) 具备普通管理人员基本条件中的第4、5、6条。
(3) 熟悉汽车维修技术和业务,具有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组织能力。
(4) 具有汽车专业工程师、技师或经济师、会计师资格。
(5) 能借助工具书查阅汽车专业英语资料。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