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是指通过食物媒介,吃进有毒物质而引起的急性疾病。它的特点是:大多数食物中毒的潜伏期较短,特别是群体暴发时,在短时间内出现许多病人;同一起食物中毒的病人临床症状基本相同;病人间不传染。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尽快通过催吐、洗胃及导泻等方法排除毒物。
食物中毒后不久,在毒物尚未完全吸收时,催吐是最好且简单有效的方法。若患者胃内的食物量过多,催吐比洗胃更实用,因固体物质多容易堵塞洗胃管。催吐的条件是患者意识必须清醒,因为给昏迷者催吐易引起并发症。若中毒后已发生剧烈呕吐,可不必催吐。
催吐的方法很多,最简单的是用筷子或牙刷把刺激后咽壁,口服催吐剂效果也很好。临时用温盐水或温开水一杯,加10%至20%滴碘酒喝下去,均可刺激胃壁收缩,达到催吐的目的。催吐药可选吐根糖浆20毫升至30毫升,或用吐酒石0.1克。洗胃、导泻要去医院,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经催吐、洗胃、导泻等排除毒物后,体内会呈失水和电解质紊乱的情况,应及时补充水分、盐和维生素,并静养休息。
一旦疑为食物中毒,特别是群体性中毒,要立即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封存可疑食品,注意保存患者的呕吐物及大便,给医务人员了解中毒性质和病人治疗提供依据。属于消费引起的食物中毒,消费者应向店方要求赔偿。在《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监督法》上,对消费者食物中毒后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非常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