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均居住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应保尽保,以实物配租为主
记者18日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获悉,明年起哈尔滨市将继续加大廉租住房供应力度,力争3年内实现人均居住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应保尽保,其中明年计划先期解决2000户,并将以实物配租方式为主。
据悉,哈尔滨市自2003年起实施廉租住房制度,截至2008年末共为8685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也由最初的平均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提高到11元,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即一个3口之家每年能获得3960元的租赁补贴款,基本可满足低保家庭的住房要求。
明年起,哈尔滨市将全力解决1万户左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申请廉租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到2009年底前拟先期解决2000户,同时,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为主的方式,力争通过在新建住房中按2%比例配建廉租住房等相关政策,将廉租房保障逐步转向实物配租。(记者 王履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