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一条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一般而言,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资本密集型行业受益程度可能相对大一些;由于矿产品增值税的缘故,一些行业的利润会因此摊薄。下面是4家券商研究员对4个行业的分析。
家电业:助益有限
我们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家电企业的影响是正面的,但短期来看效果有限。
先看一下增值税改革是如何影响制造型企业的经营业绩的。在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下,假设企业从设备商中采购单价100万元的设备,同时按17%税率上交17万元的增值税,企业会计核算中将100万元设备款和17万元的进项增值税都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逐年进入生产成本进行摊销。而改革后的消费型增值税模式,将设备采购过程中交纳的17万元增值税作为抵扣项,进入当期应交税费项核算,不进入固定资产科目,因而该设备每年折旧额就相应有所减小,因此会提高企业各期税前利润,进而提升企业业绩。实际上,由于企业当期增值税抵扣额增加,企业交纳的增值税额减少,相应的跟增值税相关的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营业税金及附加缴纳额也会有所减少,这将会改善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有助于改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
计算结果显示,实际上增值税改革短期而言(比如2009年)对企业盈利提升效果是微不足道的。即使企业考虑在一年内一次性更换现有的机器设备,对企业带来的盈利提升效果也是十分有限的(我们的计算结果显示,即使一次性更替现有机器设备,大部分家电企业业绩提升最多在0.05元左右),而实际上让企业在短期实现设备全面更替是不现实的。
作为制造业,家电企业为什么在增值税转型中受益程度如此有限?这实际上跟家电企业资产结构有关。在目前A股上市家电企业,固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重往往不到25%,而机器设备资产占固定资产比重大致在50%-70%,折算下来大约占总资产的12%-18%。即使考虑一次性更换机器设备,那么增值税进项税额带来的折旧节约占总资产比重也仅仅2%-3%之间,且这部分折旧节约还要摊到近10年的折旧期内分期完成。因此,算下来每年带来的税前营业利润增加仅占总资产的0.2%-0.3%。
而家电企业年均销售额一般都是企业资产总额的1.5 倍,增值税改革带来的折旧节约,折算下来只占年营业收入额的0.1%-0.2%了。(长城证券电子行业分析师 何奇峰)
有色金属:略有利好
矿产品增值税由原来的13%调高到17%的调整更多地体现了政府保护资源,建设集约性社会的意图,对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而言,略有利好。主要体现在提高了以外购精矿为原料的冶炼型上市公司的盈利。
目前国内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的生产形式主要有三类:采矿+冶炼(如、、等)、纯冶炼或极少的矿产资源(如、、等)、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
对于第一类公司,可以分两块看:一、自有矿部分,公司大都将自有精矿产品作为原料进行冶炼(即使如中金岭南公司有部分铅锌精矿外销的情况,也将随着此次增值税的调整,我们预计外销数量将减少),因此矿产品增值税的调整没有影响。二、外购精矿冶炼部分,由于行业内精矿价格取决于金属价格,精矿价格=金属价格*相关系数,而金属价格是由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确定,因此精矿价格将不会受此次税率调整的影响,这使购入精矿成本减少约3%(1/1.13-1/1.17)。
对于第二类公司,参见第一类公司的第二块业务,总体而言受益高于第一类公司。由于很多上市公司原料除了自有精矿、外购精矿外,还有进口精矿以及废旧金属,因此整体而言毛利提高将远小于理论计算的3%。
第三类公司由于以金属为原料,因此不会受到此次矿产品增值税率调整的影响。
煤炭:雪上加霜
增值税改革表明税改按部就班开展。2008年初全国财政会议上财政部长表示,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和资源税改革等将成为2009年中国深化财税改革的重点领域。目前煤炭供需格局已经逆转,消除了征税对推高价格的忧虑,但又走向另一个极端:急转而下的行业供需格局使煤炭行业的承受力大打折扣,尽管资源税改革是必然,但推出时机仍存悬念。
矿产品增值税率提高4个百分点对煤炭上市公司短期负面影响较大。尽管增值税是价外税,表面看来并不影响利润表各项目,但在当前的供需格局下,煤炭企业对增值税率的提高难以通过价格转嫁,挤压自身利润的可能性较大。根据我们的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增值税率上调影响吨煤收入15-20元左右,对纯煤炭业务公司EPS的影响幅度为15%-20%,对非煤业务比重较大的公司影响幅度在10%左右。这对2009年面临煤价和业绩下滑的煤炭公司可谓雪上加霜。
新购设备抵扣增值税正面效应很小。首先,从2008年前三季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来看,对多数公司盈利影响很小;其次,2007年7月1日起,中部地区26个工业城市已经试行,对、、、、、、等已实施的公司,抵扣效应的边际贡献不大。
2009 年行业景气快速下滑期,风险仍有待完全释放,我们预计焦煤类公司2009年业绩将有30%左右的下滑,动力煤公司根据2008年合同价调整情况和合同煤占比不同而分化较大,、业绩稳定性较强,我们维持对行业的中性评级,建议自下而上选择“过冬”公司,维持对中国神华、西山煤电和盘江股份谨慎推荐评级。(国泰君安煤炭采矿业研究员 杨立宏 金 润)
火电:长期利好
我们认为:以上政策变动长期利好火电,对水电影响甚微。
新购入设备增值税抵扣:火电影响较大,水电较小。该项政策调整主要将通过降低企业所负担的增值税而最终降低新建项目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原值,对损益表而言则将降低新建项目的折旧费用。以2006年全国情况为例,火电设备购置费占总投资约47%,水电的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占比合计约23%,按17%的增值税比例计算,此次抵扣将分别降低火电和水电新建项目固定资产原值约7.9%(47%×17%)和3.8%(23%×17%),以2007年华能国际和长江电力的折旧占收入比例14.1%和19.9%计算,此项政策将分别提高火电和水电新建项目毛利率约1.1和0.8个百分点(7.9%×14.1%,3.8%×19.9%),对税前利润率的影响则分别为7.6%和1.2%。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此项改革仅针对新投产项目进行,目前上市电力公司中绝大多数未来几年年均新投产项目增速均低于10%,因此就整体业绩而言影响甚微。
矿产品增值税提高:总体影响不大。由于两次电价上调以及煤价回落的趋势形成,大部分火电企业在2009年的毛利率水平将恢复正值,在此背景下,煤炭增值税率的提高将仅引起煤炭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净值增加和火电企业缴纳增值税净值的减少,而对火电企业的实际煤炭成本基本没有影响。
综述:火电企业的长期利好。综上所述,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将通过降低新投产项目的折旧费用对火电企业进行减负,其效果短期影响相对较小,但长期来看属于对行业进行扶持的政策性利好,建议投资者可以关注火电龙头企业及未来新投产机组相对较多的华能国际、国电电力等。